近年來,有機溶劑使用增多了起來,我們都知道有機溶劑廢氣具有揮發性,在生產中及以后使用中一直都會對周圍環境的空氣造成污染。近年來對有機廢氣處理加大力度,對揮發性有機廢氣物質極限值的規定明顯地嚴格了。在測定廢氣時,必須要遵循法規制訂者所規定的極限值。有機廢氣處理濃度的極限值都降低了,一些物質,如二氯甲烷重新劃分了等級。對于廢氣中的有機廢氣物質的含量的普遍規定是:濃度不能超過50mg碳/m3,或者物質流量不能超過0.5kg碳/h。許多生產企業必須在廢氣凈化處理環保方面進行新的投入。
廢氣處理設備
對于有機溶劑的使用者和生產者來說,當然會提出尋找可以將有機廢氣處理到所要求的值的適合的工藝方法。首先必須決定是否需要回收有機溶劑。在這方面,經濟性的考慮會作為基礎,要考慮有機溶劑的價值、有機溶劑的濃度、廢氣的體積流量、在一定情況下會出現的混合物的處理費用等等諸多因素。
對于只使用甲苯的企業來說,作出有機廢氣處理的決定是很簡單的事情。在這種情況下,回收裝置的費用可以很快得到償還。盡管在原則上可以考慮其他適用的回收工藝方法,如冷凝、吸收或隔膜方法,但是植物液氣相化學反應在近年來被認為是更經濟且安全的方法。